(2018年12月18日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协商决定:同意高应超、熊光华2名同志辞去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委职务。
报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