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高应超、熊光华2名同志辞去政协常委职务的决定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1-26

  20181218日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协商决定:同意高应超、熊光华2名同志辞去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委职务。

  报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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