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补方华等26名同志为政协委员的决定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1-26

  20181218日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经协商决定:增补方华(女)、王洪春、龙敬怡(女)、朱小航、朱延峰、刘毅松、巫世峰、陈迪炎、张烨耀、肖敏(女)、肖辉(女)、张集成、陈磊、金昆玲(女)、骆为民、胡华军、胡波、胡晓熙(女)、桂芳(女)、席志春、唐宏泉、徐晓娟(女)、唐寒(女)、钱新、覃旭东、雷开立(按姓氏笔画排序)等26名同志为政协武汉市洪山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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