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有关专业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1-26

  (2020年6月29日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

  第十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经协商决定:

  免去万双全同志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金融商贸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孙革新同志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文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欧阳云同志任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金融商贸委员会主任;

  廖红艳同志任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文体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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