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11-07

  洪协委【2019】9号

  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

  (2019年10月27日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

  第28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撰写质量,更好地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作用,激发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根据《政协洪山区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时间和数量

  评选范围为在评选时限内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的提案。政协每届任期内,原则上组织一次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评选活动在每届任期第四个年度进行。拟表彰优秀提案数量为本届立案提案总数的7—8%。

  第二条 评选标准

  (一)格式规范。提案撰写符合规范要求,条理清晰,表述准确,一事一议。

  (二)选题准确。提案内容紧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选题精准,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三)内容具体。提案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撰写的提案内容丰富,分析问题清晰,提供数据翔实。提出建议切合实际,具体明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效果明显。提案对党政部门宏观决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对承办单位的工作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经办理,已产生或预期将会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第三条 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在区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由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推荐

  优秀提案的推荐,由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按照优秀提案评选标准,对口督查提案目录,向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推荐,并填写《优秀提案推荐表》。提案委员会对民主推荐的优秀提案进行筛选,提出优秀提案推荐名单。

  (二)初审

  由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征求区政府督查室意见,对推荐名单进行研究、评审,提出优秀提案初审名单。

  (三)审定

  优秀提案初审名单经区政协领导审阅后,报请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第四条 表彰奖励

  (一)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在每届第五次会议上进行,以精神鼓励为主。优秀提案者作为届内优秀政协委员评选依据之一。

  (二)对优秀提案以政协洪山区委员会名义作出通报表彰决定,并在政协全体会议上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协委员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第五条 本办法由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1: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推荐表

  附2: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评分表

  政协洪山区委员会

  2019年10月27日

   

  附1

  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推荐表

  提案人

   

  提案号

  九届 次会议提案    号

  案由

  推荐理由

  (包括提案内容、办理情况摘要、效果评价等,可另附页)

   

   

   

   

   

   

   

   

   

   

   

   

   

   

   

   

   

   

   

   

   

  推荐日期

   

  推荐人签名

  或盖章

   

  备注:1、推荐者请按照《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要求填写。

        2、联名提案只填第一提案人,此表复印有效。

  洪山区政协提案委制

  附2

  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评分表

  序号

  满分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基础分

  100分

  10

  格式规范

   

  2

  30

  选题准确

   

  3

  30

  内容具体

   

  4

  30

  效果明显

   

  5

  奖励分

  5分

  3

  重点提案

   

  6

  2

  集体提案

   

  合     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