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协委【2019】9号
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
(2019年10月27日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
第28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撰写质量,更好地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作用,激发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根据《政协洪山区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时间和数量
评选范围为在评选时限内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的提案。政协每届任期内,原则上组织一次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评选活动在每届任期第四个年度进行。拟表彰优秀提案数量为本届立案提案总数的7—8%。
第二条 评选标准
(一)格式规范。提案撰写符合规范要求,条理清晰,表述准确,一事一议。
(二)选题准确。提案内容紧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选题精准,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三)内容具体。提案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撰写的提案内容丰富,分析问题清晰,提供数据翔实。提出建议切合实际,具体明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效果明显。提案对党政部门宏观决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对承办单位的工作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经办理,已产生或预期将会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第三条 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在区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由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推荐
优秀提案的推荐,由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按照优秀提案评选标准,对口督查提案目录,向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推荐,并填写《优秀提案推荐表》。提案委员会对民主推荐的优秀提案进行筛选,提出优秀提案推荐名单。
(二)初审
由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征求区政府督查室意见,对推荐名单进行研究、评审,提出优秀提案初审名单。
(三)审定
优秀提案初审名单经区政协领导审阅后,报请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第四条 表彰奖励
(一)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在每届第五次会议上进行,以精神鼓励为主。优秀提案者作为届内优秀政协委员评选依据之一。
(二)对优秀提案以政协洪山区委员会名义作出通报表彰决定,并在政协全体会议上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协委员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第五条 本办法由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1: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推荐表
附2: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评分表
政协洪山区委员会
2019年10月27日
附1
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推荐表
提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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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
九届 次会议提案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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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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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包括提案内容、办理情况摘要、效果评价等,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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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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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签名 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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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推荐者请按照《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要求填写。
2、联名提案只填第一提案人,此表复印有效。
洪山区政协提案委制
附2
政协洪山区委员会优秀提案评分表
序号 |
满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基础分 100分 |
10 |
格式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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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0 |
选题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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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0 |
内容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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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0 |
效果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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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奖励分 5分 |
3 |
重点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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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 |
集体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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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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